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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大陆连岛工程指挥部处室工作职责

  根据舟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舟山市大陆连岛工程指挥部及下属单位机构性质、级别和人员编制的批复》(舟编[1999]14号)和《关于同意市大陆连岛工程指挥部增设合同管理处的批复》(舟编办[2003]35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大陆连岛工程指挥部为全民事业单位,内设总工程师办公室、办公室、政工保卫处、工程处、合同管理处、质监处、经济政策处、综合处、项目前期处、计划财务处、大桥管理办公室等11个处室及下属单位舟山市朱家尖大桥管理处。
目前,连岛一期工程建设已近尾声,岱山大桥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对上述机构职能进行内部调整,具体如下:

  一、 办公室
  1、起草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协助部领导综合情况;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做好与上级、同级、下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
   2、审核部和部办公室所发文件、重要材料;整理重要会议纪要;采集编发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材料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文印、档案、收发等工作;负责部和部办公室的监印工作;汇总编印部各处室、部门季度工作计划;负责管理部机关电子政务;
   3、负责部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部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工作,做好部管干部、部机关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职称评审上报工作;负责考勤、考核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督查、督办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6、负责部党委会议和部办公会议记录;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处理;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安排行政接待;负责机关爱国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                                

  二、 总工室
   1、参与并审查重大的设计修改方案;
   2、负责指导工程技术档案工作;
   3、负责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处
   1、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的委托和审核工作;
   2、负责与勘察、设计、科研、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联系、衔接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勘察、设计、科研、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生的日常事务;
   3、负责制订和落实工程计划及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4、负责对建设项目基线和水准点的管理工作;
   5、参与组织对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与专题技术问题的审核;
   6、配合做好工程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7、配合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
   8、组织做好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9、组织调查和处理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10、督促已建工程的养护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合同管理处
   1、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工作;
   2、负责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3、主持工程设计概算和决算的审核工作;
   4、组织做好业主指定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合同计量支付审核工作;
   6、按合同处理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审核索赔金额;
   7、负责收集地方材料价格信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1、负责编制财务计划,考核分析工程预算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工程建设计划;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资金衔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3、根据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规定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实现各种会计手续,负责建设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
   4、参与审核计量支付,严格按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5、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开支的审核;
   6、负责编报财务报表和审计报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政策处:
   1、根据工程节点目标,制订好征用、拆迁、补偿用款计划,及时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和工程开发用地的征用、拆迁等各项政策处理工作;
   2、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沿线乡村的联系衔接,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政策问题及工程结束后的遗留问题,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加强与水、电、通讯等部门的联系衔接,负责落实水、电、通讯等管线的迁移事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征用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已征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保卫处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内保条例,负责对指挥部系统各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制订落实保卫管理制度;
   2、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指挥部所属各单位、部门、工地的治安及安全生产工作;
   3、配合当地政府和航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水域航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期间的航道安全;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会同地方政府及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工地纠纷和施工安全事故;
   5、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民爆器材的购买等相关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火工物品的管理、使用。
   6、负责对指挥部门卫值守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指导,负责防台、防汛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处
   1、负责指挥部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码头、闲置房屋、场地、苗圃等保值增值和经营性收益工作;
   2、负责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他合资、股份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所属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年审,检查督促企业遵守有关章程及规章制度,参与企业经营状况的审计、清算;
   4、负责所属物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朱家尖大桥管理处、一期大桥管理处运营管理并负责完善、制订相关的考核制度及实施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质监处: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由工程处承担。

  十、大桥管理处:大桥管理办公室职能暂由综合处承担。

  十一、项目前期处:项目前期处职能暂由各有关处室承担。

  十二、工会: 
   1、协助党组织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2、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和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各项权利;
   3、配合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扶贫帮困、送温暖等工作;
   4、结合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5、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6、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三、朱家尖大桥管理处:负责朱家尖大桥的管理和维护。

  十四、一期大桥管理处:负责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及接线公路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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